常州期货配资 案例回顾,医方未遵循指南,导致异位妊娠患者部分丧失生育能力_原告_赔偿_输卵管
发布日期:2025-04-15 22:49 点击次数:133一、患者陈述常州期货配资
2022年4月13日,原告因意外怀孕前往被告某医院就诊。经过一系列检查后,医院确诊为早期妊娠。次日,医院为原告安排了无痛人流手术,术后仅要求在两周内复查,并未建议住院观察。
原告在家中休养时,2022年4月22日出现了下腹疼痛,伴随恶心、呕吐、腹泻等症状,还出现头晕、乏力、心慌等不适。症状加重导致原告在如厕时摔倒,随即前往K医院就诊。
K医院诊断为右侧输卵管妊娠破裂,腹腔内出血,失血性休克,急性失血性贫血,轻度贫血,并进行了额部清创术。同日,K医院实施了腹腔镜右侧输卵管切除术,并进行了经腹盆腔穿刺引流术。
二、患者立场
原告认为,某医院和K医院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存在明显疏漏,导致了两次手术的发生,并切除了原告的右侧输卵管,致使原告失去了一半的生育功能,且这一损失无法恢复。这对原告身体和精神造成了严重伤害。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,但未达成一致。
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原告将两家医院起诉至法院。诉讼请求如下:
展开剩余73%1. 请求法院判令某医院和K医院共同赔偿原告医疗费、残疾赔偿金、被抚养人生活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交通费、精神抚慰金、鉴定费等合计157,899.6元(责任比例按263,166.01元×60%计算,得到157,899.6元)。
三、某医院辩护
原告的就诊事实无可争议,但某医院认为在诊疗过程中并未存在任何过错。原告的怀孕情况较为特殊,属于罕见病例。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已经尽力,不存在任何疏忽。因此,原告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的诉求与事实不符。
原告在起诉书中提到医院要求其复查,但未按时复查,导致其症状加重,并在如厕时摔倒。原告因此将责任归咎于医院,认为后果应由原告自己承担。医院请求法院查明事实,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
四、K医院辩护
K医院认为在此次治疗过程中,并未出现任何医疗过失,因此不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。
五、鉴定意见
1. 某医院在终止妊娠术后未按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复查,导致了误诊的医疗过失。该过失行为与原告输卵管切除手术的结果存在一定因果关系,建议参与度为16?4%(具体数值仅供参考)。
2. 原告秦某,女,1988年8月10日出生,评定为九级伤残。
3. K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没有过错行为,与原告输卵管切除手术导致的生育功能部分丧失无因果关系。
六、庭审意见
某医院主张其在诊疗过程中没有过失,但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反驳鉴定意见,因此其反驳未被采纳。鉴定结论表明,K医院没有医疗过错,原告当庭对此并无异议,法院对此予以确认。
法院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及当庭陈述,认为某医院的医疗过错参与度为30%较为符合事实。某医院辩称原告的病情较为罕见,医院已经尽到诊疗义务,但未提供证据佐证,法院对此不予采纳。
七、法院判决
2025年2月8日,法院判决:某医院承担30%的责任,赔偿金额为75,236.52元。
【本文素材来源于司法裁判案例】常州期货配资
发布于:山东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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